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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要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对本省(区、市)内各项建设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没有得到保障或者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通知要点

  ●各级国土部门一把手亲自抓。

  ●对征地拆迁中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省级国土部门要迅速全面自查自纠。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令五申制止违法强拆

  纠风工作会:坚决制止违法强拆

  4月18日 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讲话强调,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违法强制征地拆迁,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中纪委、监察部:严办暴力拆迁

  3月25日 据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公安部:严禁民警参与征地拆迁

  3月3日 据报道,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拆迁条例:暴力拆迁或追刑责

  1月21日 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拆迁恶性事件

  5月9日 江苏兴化53岁男子张桂华因不满法院对其租用10多年的浴室进行强制拆除,将汽油浇到身上后点火自焚。

  5月3日 阜阳市颍州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颍州区清河办处拆除违法建设时,与村民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多人受伤,执法车辆被砸。辖区派出所民警介绍,初步了解为拆除违法建筑引起,多人受伤。

  4月22日 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发生一起司法强制拆迁过程中自焚事件。24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就该起事件情况作出说明,表示引发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事件发生后,法院即刻中止了强制拆迁程序。

  专家称遏制强拆要更加明确细致界定“公共利益”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国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但是伴随它的,是各地征地、拆迁的矛盾频频见诸报端。这让2010年,对在拆迁过程中遭到不公正对待的老百姓而言,几乎可以称作‘强拆年’。”1月8日,在2010年中国改革年会“土地征拆:困境与出路”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党国英研究员痛心地表示。

  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呼和浩特拆迁通知附子弹,广西北海银滩强制拆迁事件……2010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强拆事件不断,用什么制度来遏制“强拆”成为参会法学专家和地产专家关注的焦点。分解政府“经营土地”的职能,转变当前“不平等”并且“非法治”的土地流转模式,真正落实“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被认为是拉动强拆悲剧尽早落幕的绳索。

  政府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在中国地产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看来,强拆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在于在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当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既负责土地管理,又负责国有土地的经营。但是,经营应该是市场主体的活动,当追求‘收益最大化’成为政府职责的时候,许多土地问题都会由此派生而来。”他说。

  据黄小虎介绍,允许政府经营土地,不仅导致了寅吃卯粮式的“土地财政”愈演愈烈,还使得政府为了“逐利”而过分依赖开发商,运用行政强制手段“与民争利”的现象日益凸显。

  “国有土地的经营要保值增值,这客观上让各级政府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由于经营利益涉及地方‘政绩’,‘管理服从经营’就成为必然的选择。”黄小虎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例指出,经营这类土地的收入来源,在于农地转为建设用地过程中的巨大“剪刀差”,为了赚取最大的差价,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必然压低补偿费用,并且对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加以限制。相应地,农民的利益在“强征”或“强拆”中受损,地方政府本应承担的“保护农村耕地和合法宅基地”的职责,便流于空谈。

  因此他建议,让政府专心当“裁判”,是一条从制度上遏制“强拆”的可行途径。“比如,严格按照规划来加强对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大对土地的督查和宏观调控等。”

  农村土地流转不能全由政府说了算

  在现有的土地流转模式下,征收土地、拆迁房屋过程中常常发生的“强制性”和补偿的“不公平性”,同样受到与会专家诟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袁绪程等人认为,要从制度上遏制“强拆”,还需改变“强制加补偿”的土地流转模式,把“公平的市场交易”当作未来的方向。

  2010年,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成为被“强征”、“强拆”的主角。袁绪程以这一现象为例指出,按照现有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