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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遏制违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浙江这条主线,按照“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依法整治、属地管理、分类 推进、注重长效”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强依法行政,改善城乡面 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社会和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京云点评:“建设美丽浙江“事情本身很好,但中国的政策有时候就是这样,出发点很好,但由于地域辽阔,有些官员基于报功,所以在实际实施的时候就会变味。京云所最近街道大量的有关三改一拆的咨询,我们发现很多情况都不符合这个方案的精神。比如有些有红本的祖宅,红本面积小于实际居住面积,但是官员为了完成任务,违法拆除农民的合法房屋。

土地,宅基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命根子轻易动不得.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在政策面前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处置取得明显成效,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京云点评:违法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在实际执行中,“违章建筑“的形成原因复杂,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地区广大,关于土地和房屋的法律又不是非常健全,所以产生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东西不能一刀切的认为都是违法建筑,要根据历史、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对老百姓最妥善的安排。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

  开展全省违法用地大清查,彻底查清违法用地现状和底数,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农村违法用地治理难结合 起来,与破解土地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结合起来,与清理处置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结合起来,提出违法用地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同时,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一批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集中整治违法用地,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用地现象。

京云点评:任何行政行为的做出都是要符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只要是政府做出的任何决定都是可诉的,而且根据我们的经验,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成功率很高,配合响应的谈判,这样就事半功倍了。

 (二)研究制定“三改一拆”配套政策

加强违法用地处理政策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关于“三改一拆”违法用地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健全“三改一拆”土地利用管理政策,结合城镇低效用地 再开发试点、“腾笼换鸟”等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在“三改一拆”中切实加强土地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三改一拆”土地利用政策,有效促进“三改一 拆”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

推进新型城镇化,充分发挥规划在“三改一拆”中的管控作用,突出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进一步整合相关规划,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进一步优化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保障城镇村建设项目用地合理需求。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京云点评:违章建筑的定性单位有且只有规划部门,其他部门没有权利进行定性。一些省市规定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只负责执法。

第十条 城镇违法建筑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 城镇违法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含局部拆除,下同),依法处以罚款。

 (四)加强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土地监管

进一步加大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对旧住宅区、城中村情况进行梳理与调查,根据房屋危破现状、土地利用状况、环境状况、历史文化等因素,明确综合整治模式和选址范围,编制更新改造方案,落实年度整治计划。做好旧住宅区改造用地与监管,根据旧住宅区年度整治计划,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旧住宅区改造土地供应,加强旧住宅区改造用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京云点评:正常的征收拆迁案件,都是有相应的程序,需要到发改、国土和规划局进行相应的审批的。并且赔偿的表准也要参考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对于“三改一拆”中,如果真的是违章建筑那也需要走正常的拆除程序,如果借三改一拆之名行拆迁之实,那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权益是莫大的侵害!

 (五)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浙江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 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制定试点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破解“三改一拆”后用地报批、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政策难题。进一步落实 省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完善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具体办法,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合理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成立“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措施,明确 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违法用地拆除,落实好巡查巡防、信息汇报、快速处置、重点整治、责任追究、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机 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加强考核。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把“三改一拆”作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考核。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建立定期汇报、通报、督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作用,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三改一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